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8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37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370.1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8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8年6月7日,票面年利率为3.61%;按年付息,每年6月7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5年6月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1.09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47%。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18年7月5日进行分销,从7月9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45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