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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86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8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37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370.1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8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867日,票面年利率为3.61%;按年付息,每年67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56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1.09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47%。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1875日进行分销,从79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45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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