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时光如梭,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在全国省级部门全面推广实施已经一年之久了。从目前实施效果来看,这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财政服务效能,推动了国库业务管理创新,促进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深化,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些成绩是各省同志们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首先对在座各位辛苦努力表示衷心地感谢。同志们,在我们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的工作成果距离部领导的要求、距离电子化管理的长远目标还有差距,还应该坚持不解的努力。我们组织召开本次座谈会,目的就是要梳理、总结各省在推进电子化管理工作中的有益经验,加强统筹,规范管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和促进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下面我结合目前各省市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情况,谈几点意见。
一、积极总结,巩固支付电子化实施效果
对于省级财政部门来说,去年一年我们实现了“从无到有”,同时也为地市财政部门推广实施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可以说迈出了关键性的第一步。当前阶段,做好总结,确保不出问题,稳步扩面至关重要。
(一)继续强化支付电子化安全管理。电子化应有之义就是要提升财政资金的安全性,部领导一再强调“安全问题是重中之重”,省级财政部门在推进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中要着重加强安全保障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控管理、安全保障、应急处置等内部规章制度,提升支付电子化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相关信息系统,将链条式管理固化于系统流程,强化软硬件、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要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为基础,引入专业机构进行业务风险评估和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查找安全隐患,夯实基础安全环境,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执行支付电子化标准化管理。标准化是支付电子化管理的必然要求,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总行及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支付电子化业务和技术标准规范,为实现业务各方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支付电子化管理报文规范(2015)版的修订工作也基本完成,将在近期正式下发,新标准扩展完善了地方所关注的批量支付、委托收款、自动对账等重要内容。各省要对照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并按照标准注册制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统筹做好本级及省内标准化需求的收集、处理、上报等工作。
(三)积极拓展支付电子化业务覆盖范围。各省在支付电子化实施初期,根据地方实际,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选择了不同的业务切入点,作为支付电子化实施的突破口。在下一步工作中,各省要按照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早日实现支付电子化业务全覆盖、资金全覆盖、代理银行全覆盖和预算单位全覆盖。从目前全国省市电子化实施情况来看,预算单位授权支付电子化业务开展相对滞后,各省市财政国库部门要更加重视预算单位的支付电子化业务,将其作为落实“三严三实”的重要举措,积极引导预算单位使用自助柜面业务系统,充分发挥自助柜面的集中化、网络化优势,打破空间、时间限制,为预算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切实解决预算单位地域限制和银行基层网点不足、清算时间过早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财政服务效能。
二、加强研究,充分发挥支付电子化优势
电子化管理是一项创新型和开放性的工作,部分省市在支付电子化实施初期主要考虑的是尽快上线,对业务流程、管理模式的梳理调整还不够深入。下一步工作中,各省市要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加强研究,充分发挥支付电子化管理这一新型“生产力”的潜力,从财政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管理思路等各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国库管理水平。
(一)提升自动化管理水平。刘司长在《关于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的讲话中提出:“通过信息系统达到自动化控制、通过电子化支付实现人员和业务的集约化管理”,各省市要以电子化管理为契机,重新审视传统业务管理流程,实现业务管理模式向自动化方式转变,把我们从人工核对、传递纸单等繁重日常工作中解脱出来,让同志们有时间、有精力研究更多的改革深化问题,从事更“高大上”的工作。比如河北、北京就是通过实施电子化管理,在加强安全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业务处理的自动化控制水平,支付大厅应时取消,将节省出的人员腾出来做执行分析、综合财务报告等其他业务,大大缓解了财政国库部门人手紧缺的现实问题。
(二)调整优化账务处理。电子凭证相对于传统的纸质凭证其承载的信息、运转的方式、印鉴的管理、对账的方式等方面都有着新的特性,这不仅对国库业务管理方式、管理流程产生影响,还直接关系到会计工作的基础环境,引发会计工作理念与模式的变革。各省要深入把握电子化实质,加强研究,从取消汇总单、淡化凭证联次、电子印鉴管理、自动化对账等方面入手,调整优化现有的凭证管理方式、账务处理流程、内部管理制度,在建立完整管理链条的基础上,以电子凭证作为主要的合法有效依据贯穿整个业务管理过程,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管理。
(三)建立支付监测平台。实时的、智能化的监测体系是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管理的必要手段。实施电子化管理之后,集中式的控制、全业务流程的电子化,为实时、自动化采集、监测、分析业务数据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各省市应尽快建立起一个能够动态、全流程反映国库生产运行状态的监测平台,将支付电子化管理业务从“无形”的运行状态到可视化,能够实时跟踪每笔支付业务交易状态,各级资金支付动态规模;能够第一时间快速定位支付电子化各环节中出现问题,并协助分析具体原因,做到提前预警,提高运维效率,确保支付电子化业务的稳定可靠运行。同时,这也是解决地市级试点所面临的技术力量薄弱,人手短缺等现实问题的有效手段,为支付电子化在地市推广提供有效助力。
三、统筹管理,稳步推进地市级试点
地市级电子化管理试点是省级电子化管理的延伸,也是县乡级试点有效衔接的关键环节,各省市要因地制宜、加强指导培训、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地市级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各项工作。
(一)加强基层培训、指导。地市级实施电子化管理条件较省级相对薄弱,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指导下级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做好试点部署、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等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好国库司编著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施指南》这本书,帮助地市同志进一步理解和掌握支付电子化管理理念,理清思路,统筹规划,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
(二)加强省级技术支撑。针对基层信息系统、网络基础薄弱,技术力量不足,人手短缺等现实问题,各省级财政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支撑保障力度。《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地市以下财政部门的网络要通过省级财政部门集中接入人民银行。网络集中化管理是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各省国库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信息管理部门,推进网络完善和统一接入工作,为地市支付电子化推广扫除障碍。
(三)适时开展地市试点。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地市级普遍存在着业务系统建设分散、资金清算不畅、运行效率较低等现实问题。我们应该看到支付电子化管理正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越往基层推进,支付电子化管理的安全、高效、低成本的优势越显著。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制定出更具针对性和适应性的地市试点方案,适时选择条件成熟的地市开展试点,并争取年内至少完成一到两家试点工作,为下一步全面推进市县乡级电子化工作探索思路、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同志们,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责任重大、影响深远。希望大家能够发扬“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坚持不懈、一步一个脚印,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精、做好,为国库改革的深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2015年10月20日 辽宁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