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对决算草案“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的要求,2018年5月,新疆自治区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17年度地方部门决算会审情况的通报》,针对2017年度部门决算会审中发现的收支分类科目使用不规范、数据填列不准确、会计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进行了通报,提出了加强部门决算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要求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并限时整改。《通报》的印发有利于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提升部门决算数据质量,促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现部门预决算闭环管理。《通报》提出的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规范预算单位财务会计行为,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部门决算反映的是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情况,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各地州市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督促整改,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中不再出现同类问题,进一步推动预算单位日常财务管理,规范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
二、提高认识,增强预算单位编制部门决算责任意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部门决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决算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单位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如实编制决算,不得故意漏报、瞒报有关决算信息,更不得编造虚假决算信息,对于违反规定、提供虚假决算信息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三、夯实基础,提高部门决算编审水平。一是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注意执行会计制度的衔接和上下年度会计数据衔接。二是严格决算审核,结合财政部部门决算审核公式和自治区有关要求,以公式审核为基础,人工识别报错原因,规范报错文字说明,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必须及时予以整改完善。三是加强决算培训,强化培训内容和重点难点问题,提高会计人员政策熟知程度,采取分期分批和深入部门单位直接授课等多种方式组合培训,提高决算编报水平。
四、提升质量,强化单位各类报表数据口径衔接统一。数据质量是决算工作的“生命线”,直接影响到党和国家决策与政府公信力。要以实事求是、细致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决算工作,确保决算数据客观、真实、可信。各预算单位要将国有资产、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台账等数据衔接统一,做到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