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随着宁夏固原地区各市、县(区)和宁东开发区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成功上线运行,宁夏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全覆盖。按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工作要求,提前一年完成目标任务。
一、电子化支付管理推进“先一步”
2013年,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宁夏财政积极响应,多方协调,制度先行,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库业务电子化管理建设方案》并获得财政部批准后,成功被列入电子化支付管理系统全国推广的第二批试点省份,按照“三步走”的方案逐步推进电子化改造。2014年1月、2015年1月,自治区本级财政先后成功实施直接支付电子化管理、570多家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电子化管理。2017年10月13日,宁夏各级财政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已全部成功上线运行,提前一年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电子化管理全覆盖。
2014年至2017年,宁夏财政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累计办理直接支付业务322,771笔,涉及资金1,124.02亿元;授权支付业务856,801笔,涉及资金271.75亿元;实拨资金6,557笔,涉及资金1,636.68亿元。
二、电子化支付管理实现“三个全覆盖”
一是实施范围全覆盖。宁夏作为电子化支付管理系统全国推广的第二批试点省份之一,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要求,充分发挥“财政信息数据省级大集中”和“财政省直管县全覆盖”的独特优势,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积极推进的原则,严格组织实施,全区5900多家预算单位、11家代理银行、自治区本级和29个市县(区)全部实现了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
二是业务管理全覆盖。借助现代信息化手段,前期充分调研,中期动态修正,后期进一步梳理、优化、新增、完善业务流程,将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公务卡、实拨资金、专户资金、市县调拨在内的财政国库支付业务全部纳入电子化管理,实现全程无纸化支付。国库支付业务从以往“纸质凭证、人工跑单”转变为“足不出户、网络支付”,实现了“让数据飞”,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三是资金运行全覆盖。不断拓展电子化支付管理的资金范围,逐步将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等纳入电子化支付管理。除提取现金外,预算单位从银行账户管理、指标上报、政府采购计划上报、额度到帐、资金支付、电子转账汇票、电子凭证记账等业务全部实施电子化管理。 2017年,全区通过支付系统支出的财政资金占财政总支出的87%,其中自治区本级达到95%以上。
三、电子化支付管理服务“快准省”
为进一步构建“不见面,马上办”的“互联网+政务”模式,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宁夏财政在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上做好“加减乘除”,确保服务快捷、数据精准、效率提升,节省了行政运行成本,实现了多方共赢。在数据交互上,支付信息在财政部门和银行之间实现了实时、完整、准确交互,国库清算工作由以往的一天一次改为实时多次清算,解决了存在已久的清算不及时问题。在运行模块上,新增了个税代扣代缴业务,打通了预算单位、财政系统、代理银行、人民银行、地方税务局、养老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等“一条龙服务”;在对账支付上,由纸质报表变为电子报表,由人工核对变为自动核对,上万笔的业务数据量,在分秒内由系统自动完成对账,不仅减轻了工作量,而且有效的提高了对账的完整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在业务流程上,进一步优化电子化管理系统,简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精细化。对审核、支付清算等环节,完善了资金来源、办理时间、办理人员、流程进度、统计查询等功能和细节,取消了人工录入、验印、签章等审核工作,避免了跑银行、柜台排队,实现了“实时申请、实时支付、实时回执”,使平台使用者能进一步了解资金流向,为科学理财、盘活财政资金提供了数据基础性保障。
四、提升制度保障确保规范“长效化”
为确保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制度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宁夏财政先后制定并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电子收支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宁财(库)发〔2016〕94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国库电子支付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印章管理办法》(宁财(库)发〔2017〕686号)等规章制度,从岗位设置、电子印章管理、银行账户管理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加以规范,有效防范了风险。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支出合法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财政部《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督导考核办法》,制定并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督导考核办法》(宁财(库)发 ﹝2017﹞ 702 号),每年将按照考核办法对市县(区)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进一步提升了市县(区)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五、强化动态监控确保风险“最低化”
宁夏财政通过财政系统专网、财政支付系统、代理银行业务系统和人民银行国库清算系统的无逢对接,以电子签章、电子对账、电子档案为依据,对支付明细、审核情况、支付环节、统计报表可进行实时核对,搭配全过程、全节点、全纪录的严格身份校验、严谨的审核流程、凭证电子化签章和实时监控系统,保障了三方数据的一致性,实现了支付数据的全流程监控核对和财政资金运行的全程无纸化。利用动态监控,能及时、准确掌握预算单位资金使用动态,降低资金支付风险,实现了实时对违规资金使用的拦截和监控,了解并掌握各单位的支付行为和习惯,分析不同资金支付规律,发现支付中存在的问题,为财政工作的科学决策和规范管理提供最直接、最准确的参考信息。
六、推进实有资金电子化管理“智能化”
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宁夏财政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坚持按“稳中求进,稳中有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化建设,在现有基础上计划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积极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将实有资金账户纳入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在自治区本级推行差旅费报销内部控制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实现电子支付系统与决算报表系统对接,打通集中支付电子化最后一公里,逐步实现所有财政资金支付电子化管理和人工智能与“电子政务互联网+”并轨,在精准服务上进一步人性化、智能化,逐步实现所有财政业务电子化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合法合规使用,提升科学理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