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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财政厅:宁夏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全覆盖

    2017年底,随着宁夏固原地区各市、县(区)和宁东开发区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成功上线运行,宁夏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全覆盖。按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工作要求,提前一年完成目标任务。 

    一、电子化支付管理推进“先一步” 

   2013年,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宁夏财政积极响应,多方协调,制度先行,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库业务电子化管理建设方案》并获得财政部批准后,成功被列入电子化支付管理系统全国推广的第二批试点省份,按照三步走的方案逐步推进电子化改造。20141月、20151月,自治区本级财政先后成功实施直接支付电子化管理、570多家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电子化管理。20171013日,宁夏各级财政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已全部成功上线运行,提前一年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电子化管理全覆盖。 

  2014年至2017年,宁夏财政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累计办理直接支付业务322,771笔,涉及资金1,124.02亿元;授权支付业务856,801笔,涉及资金271.75亿元;实拨资金6,557笔,涉及资金1,636.68亿元。 

    二、电子化支付管理实现“三个全覆盖” 

   一是实施范围全覆盖。宁夏作为电子化支付管理系统全国推广的第二批试点省份之一,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要求,充分发挥财政信息数据省级大集中财政省直管县全覆盖的独特优势,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积极推进的原则,严格组织实施,全区5900多家预算单位、11家代理银行、自治区本级和29个市县(区)全部实现了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 

   二是业务管理全覆盖。借助现代信息化手段,前期充分调研,中期动态修正,后期进一步梳理、优化、新增、完善业务流程,将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公务卡、实拨资金、专户资金、市县调拨在内的财政国库支付业务全部纳入电子化管理,实现全程无纸化支付。国库支付业务从以往纸质凭证、人工跑单转变为足不出户、网络支付,实现了让数据飞,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三是资金运行全覆盖。不断拓展电子化支付管理的资金范围,逐步将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等纳入电子化支付管理。除提取现金外,预算单位从银行账户管理、指标上报、政府采购计划上报、额度到帐、资金支付、电子转账汇票、电子凭证记账等业务全部实施电子化管理。 2017年,全区通过支付系统支出的财政资金占财政总支出的87%,其中自治区本级达到95%以上。 

    三、电子化支付管理服务“快准省” 

   为进一步构建不见面,马上办互联网+政务模式,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宁夏财政在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上做好加减乘除,确保服务快捷、数据精准、效率提升,节省了行政运行成本,实现了多方共赢。在数据交互上,支付信息在财政部门和银行之间实现了实时、完整、准确交互,国库清算工作由以往的一天一次改为实时多次清算,解决了存在已久的清算不及时问题。在运行模块上,新增了个税代扣代缴业务,打通了预算单位、财政系统、代理银行、人民银行、地方税务局、养老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等一条龙服务在对账支付上,由纸质报表变为电子报表,由人工核对变为自动核对,上万笔的业务数据量,在分秒内由系统自动完成对账,不仅减轻了工作量,而且有效的提高了对账的完整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在业务流程上,进一步优化电子化管理系统,简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精细化。对审核、支付清算等环节,完善了资金来源、办理时间、办理人员、流程进度、统计查询等功能和细节,取消了人工录入、验印、签章等审核工作,避免了跑银行、柜台排队,实现了实时申请、实时支付、实时回执,使平台使用者能进一步了解资金流向,为科学理财、盘活财政资金提供了数据基础性保障。 

    四、提升制度保障确保规范“长效化” 

   为确保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制度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宁夏财政先后制定并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电子收支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宁财(库)发〔201694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国库电子支付业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印章管理办法》(宁财(库)发〔2017686号)等规章制度,从岗位设置、电子印章管理、银行账户管理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加以规范,有效防范了风险。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财政支出合法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财政部《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督导考核办法》,制定并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督导考核办法》(宁财(库)发 2017 702 号),每年将按照考核办法对市县(区)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进一步提升了市县(区)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五、强化动态监控确保风险“最低化” 

   宁夏财政通过财政系统专网、财政支付系统、代理银行业务系统和人民银行国库清算系统的无逢对接,以电子签章、电子对账、电子档案为依据,对支付明细、审核情况、支付环节、统计报表可进行实时核对,搭配全过程、全节点、全纪录的严格身份校验、严谨的审核流程、凭证电子化签章和实时监控系统,保障了三方数据的一致性,实现了支付数据的全流程监控核对和财政资金运行的全程无纸化。利用动态监控,能及时、准确掌握预算单位资金使用动态,降低资金支付风险,实现了实时对违规资金使用的拦截和监控,了解并掌握各单位的支付行为和习惯,分析不同资金支付规律,发现支付中存在的问题,为财政工作的科学决策和规范管理提供最直接、最准确的参考信息。 

    六、推进实有资金电子化管理“智能化” 

   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宁夏财政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坚持按稳中求进,稳中有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化建设,在现有基础上计划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积极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将实有资金账户纳入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系统,在自治区本级推行差旅费报销内部控制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实现电子支付系统与决算报表系统对接,打通集中支付电子化最后一公里,逐步实现所有财政资金支付电子化管理和人工智能与电子政务互联网+并轨,在精准服务上进一步人性化、智能化,逐步实现所有财政业务电子化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合法合规使用,提升科学理财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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