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总行的统一部署,我省从2014年率先在省本级开展了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2015年又选择了长春地区、四平地区、白城地区的13个市县作为试点地区开展了市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按照财政部对此项改革的推进要求和我厅的统一部署,在2016年我省大部分市县已完成实拨支付业务电子化改革,2017年对具备条件的市县,实施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改革,预计2018年年底市(州)、县(市)要实现电子化管理全覆盖。
一、电子化管理改革取得的成效
(一)省本级建设已完成。
2014年3月,省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项目开始启动,到2014年9月16日交通银行率先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相关系统建设工作,正式上线运行。陆续建行、工行、中行也完成了系统建设,并相继成功上线。经过近半年的纸质凭证、电子凭证双轨运行,电子化系统运行稳定。2015年3月初,经与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协商联合制定下发吉林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相关管理办法,正式取消纸质凭证,实现了省级财政、人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四方国库支付业务的电子化管理改革。2015年11月中旬,又顺利完成了省级集中支付电子化二期改造,通过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量身打造的自助柜面系统,将银行柜台“搬进”预算单位,实现“全天候”网银办理用款业务。
(二)市县建设正在紧张进行中。
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的成功积累了大量经验,为我省在市县推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2015年8月19日,我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制定了我省市(州)、县(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步骤及进度安排。按照我省电子管理改革工作总体实施计划,全省共49个市(州)、县(市),有46个市、县实现“实拨业务电子化”并运行良好。其中有16家已实施“集中支付系统电子化”改革,实现了财政、人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间国库集中支付业务,33家正在陆续开展此项工作。预计今年年末全部市、县完成此项改革工作。
(三)各区建设依据自身条件有序开展。
今年根据我省统一部署要求,主要是推进市、县的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对于区级财政部门,结合财政、人行、代理银行三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及信息化建设情况考虑,有条件的区级单位要本着“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支撑软件”的原则,保证电子化管理改革相关软硬件系统与省厅保持一致,并以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规范为模板,开展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工作,截止目前我省已经有2个区率先开展的此项工作。
二、电子化管理改革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财政部要求,结合省里的统一部署,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工作已进入最终冲刺阶段,今年年底前要实现省、市、县三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全覆盖,此项改革工作已列为我省本年度改革的重中之重。
(一)积极推进市、县、区电子支付改革工作
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13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电子管理改革工作总体实施计划,2017年10月10日,我省财政厅下发《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吉财库[2017]760号)文件,文件明确要求:截止2018年底,市(州)、县(市)要实现电子化管理全覆盖。
2018年电子支付管理改革是我省改革中的重点工作,由于此项改革工作涉及软件公司、代理银行、人民银行及预算单位,如何做好全省范围内的实施工作,是我省一直以来工作的重心。今年我们将对各地改革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没有开展此项工作、进度缓慢的市县视情况予以通报,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本次改革推广任务。
(二)进一步做好全省代理银行自助柜面系统推广应用工作。
自助柜面系统是财政支付业务的延伸,它创新性的实现了财政与代理银行、预算单位与代理银行间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无缝衔接,建立了财政资金管理的完整链条。通过代理银行自助柜面系统,实现了足不出户办理转账业务,从根本上解决了市县银行网点不足的问题,大大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效率,降低人工成本,为预算单位提供安全、高效、全天候的自助金融服务。也大大地提升财政和各家商业银行对预算单位的服务效能。
为做好全省代理银行自助柜面系统推广工作,我省一方面要加大统筹力度,监督全省各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做好自助柜面建设工作,另一方面加大推广力度,做好培训工作,提高认识,尽早实现自助柜面业务系统在全省广泛应用。
(三)统一规划,稳步推进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
根据各市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及本地信息化建设情况,我省本年度对推广工作进行了统一规划、统一部署,明确批次安排,确定每个批次涉及的地区、启动时间、实施周期以及完成时间,确保改革推广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各市县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以及代理银行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建立健全的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改革推广的组织和领导工作。各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以及代理银行相关部门,全程跟踪改革实施工作过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细化操作规程,对改革涉及业务范围、业务种类、业务深度进行严格把关,加大对改革实施承建厂商的监督力度,保障改革实施工作质量,并及时沟通、及时反馈,保质保量完成改革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