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拟订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政府内债制度,管理国债发行、兑付;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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