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非煤基地第五批设备招标(第一包)”(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GXTC-1707197)举报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1:湖南拓博科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博公司)
地 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汇达路68号航天亚卫科技园综合楼101四楼405室
当事人2: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院甲1号楼
当事人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
二、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拓博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资格文件社保缴费记录涉嫌造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了监督检查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关于举报事项,经查,拓博公司未能作出合理解释。上述情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举报事项成立。
综上,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举报事项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本项目中标无效。
本项目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