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爱乐乐团音乐厅及排练配套设施项目管风琴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0730- 156012LN0021/01)举报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1:中国爱乐乐团(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135号北京展览馆东大厅北外廊
当事人2: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远大中心B座20层
当事人3: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9号院1号楼
二、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1.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未依法对举报人的质疑进行正式答复。2.评标过程中业绩评分统计错误影响中标结果。
三、处理结果
关于举报事项1,经审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已对质疑进行答复。举报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
关于举报事项2,经审查,未发现存在业绩评分统计错误的情形。举报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
举报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